职业卫生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卫生部、各地卫生厅以及各地区疾控中心,而负责监测工作是由各地疾控中心、环境监测站或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。
相关标准
国家对职业卫生工作高度重视,不但颁发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,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以确保卫生部《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》等86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在各企业的实施,以保护劳动者健康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
《工厂安全卫生规程》
《GBZ/ T 229-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》
《GBZ 1-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》——国家强制性标准
《GBZ 2.2-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》——国家强制性标准
《GBZ 2.1-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》——国家强制性标准
《GBZ/T160-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》
《GBZ 159-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》
《GB/T28001-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》
检测项目
因素 | 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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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因素 | 有机物 |
二硫化碳、苯系物、异氰酸酯类化合物、脂肪族胺类化合物、芳香族类化合物、有机磷、有机氯化合物、烷烃类化合物、酸酐类化合物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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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机化合物 |
氯气、氨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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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属 |
镉、铅、铬、锡、钠、汞、镍、锑、钡、铍、铋钴、镁、铜、锂、钼、锌、砷、硒、无机含碳化合物、无机含磷化合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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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因素 | 物理因素 |
职业噪声、高温、照度、高频电磁场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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