​​​​​​​​服务热线:021-56696249;13917128387               传真021-56692652
污染场地环境评价
    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建设速度的加快,场地性质的变更越来越频繁。许多工业企业陆续搬出城区,原有的工业用地被逐步开发为居住用地或公建用地,用地性质发生改变。工业企业遗留的环境问题可能对土壤、地下水等造成一定影响,并可能危害到居民的健康。为保障人体健康和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,防止场地性质变化带来新的环境问题,需要开展污染场地背景调查、修复以及风险评估,即场地环境评价。场地环境评价分为三阶段:场地环境污染识别、场地环境污染程度确定、场地环境风险评估。场地环境评价是否需要从一个阶段进入到下一个阶段,主要取决于场地污染状况,也就是场地环境监测结果与标准限值的相关性

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标准

《土壤环境质量标准》(修订中) 

《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》(修订中) 

《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 

《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》(征求意见稿) 

《场地环境评价导则》(报批中) 

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》(征求意见稿) 

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》(征求意见稿)


客服咨询
在线留言
标题
内容
提交